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全文)
2015年05月19日
11:21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国发〔20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制造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5月8日
(本文有删减)
中国制造2025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十八世纪中叶开启工业文明以来,世界强国的兴衰史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史一再证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有力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显著增强综合国力,支撑我世界大国地位。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力争通过三个十年的努力,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形势和环境
(一)全球制造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各国都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三维(3D)打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智能装备、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正在引领制造方式变革;网络众包、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电子商务等正在重塑产业价值链体系;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拓展制造业新领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我国在新一轮发展中面临巨大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加速推进新一轮全球贸易投资新格局。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快谋划和布局,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承接产业及资本转移,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我国制造业面临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双向挤压”的严峻挑战,必须放眼全球,加紧战略部署,着眼建设制造强国,固本培元,化挑战为机遇,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
(二)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超大规模内需潜力不断释放,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各行业新的装备需求、人民群众新的消费需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的民生需求、国防建设新的安全需求,都要求制造业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消费品质量和安全、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供给和国防装备保障等方面迅速提升水平和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将不断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制造业发展面临新挑战。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刻不容缓。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重点在制造业,难点在制造业,出路也在制造业。
(三)建设制造强国任务艰巨而紧迫。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制造业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建立起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制造体系,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和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持续的技术创新,大大提高了我国制造业的综合竞争力。载人航天、载人深潜、大型飞机、北斗卫星导航、超级计算机、高铁装备、百万千瓦级发电装备、万米深海石油钻探设备等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取得突破,形成了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我国已具备了建设工业强国的基础和条件。
但我国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弱,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以企业为主体的制造业创新体系不完善;产品档次不高,缺乏世界知名品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信息化水平不高,与工业化融合深度不够;产业国际化程度不高,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不足。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必须着力解决以上问题。
建设制造强国,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创新驱动,制定特殊政策,发挥制度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奋力拼搏,更多依靠中国装备、依托中国品牌,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完成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
二、战略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基本方针是: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质量为先。坚持把质量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生命线,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攻关、自主品牌培育。建设法规标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结构优化。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环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企业群体,走提质增效的发展道路。
——人才为本。坚持把人才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根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加快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制造业人才队伍,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扎扎实实打基础,在未来竞争中占据制高点。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制造业发展全国一盘棋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创新发展方向,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推动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实施若干重大工程,实现率先突破。
自主发展,开放合作。在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领域,着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自主发展能力。继续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提升制造业开放发展水平。
(三)战略目标。
立足国情,立足现实,力争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
第一步:力争用十年时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
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制造业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制造业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优势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
到2025年,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优势行业形成全球创新引领能力,全面实现工业化。
第三步: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制造业主要领域具有创新引领能力和明显竞争优势,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
2020年和2025年制造业主要指标
类别
|
指 标
|
2013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25年
|
创新能力
|
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88 |
0.95 |
1.26
|
1.68
|
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1(件) |
0.36 |
0.44 |
0.70
|
1.10
|
质量效益
|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2 |
83.1 |
83.5 |
84.5
|
85.5
|
制造业增加值率提高 |
- |
-
|
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
|
比2015年提高4个百分点 |
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
- |
7.5左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
6.5左右(“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 |
两化融合
|
宽带普及率3(%) |
37 |
50 |
70
|
82
|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4(%) |
52 |
58 |
72
|
84
|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 |
27 |
33 |
50
|
64
|
绿色发展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 |
- |
- |
比2015年下降18%
|
比2015年下降34%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幅度 |
- |
- |
比2015年下降22%
|
比2015年下降40%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
- |
- |
比2015年下降23%
|
比2015年下降41%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2 |
65 |
73
|
79
|
1
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规模以上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是反映我国制造业质量整体水平的经济技术综合指标,由质量水平和发展能力两个方面共计12项具体指标计算得出。
3
宽带普及率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代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固定宽带家庭用户数/家庭户数。
4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应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的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规模以上企业总数量(相关数据来源于3万家样本企业,下同)。
5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的平均值。
三、战略任务和重点
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必须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一)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决策和实施。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定期研究制定发布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继续抓紧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建立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成果转化。
提高创新设计能力。在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设计示范,全面推广应用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技术。加强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克信息化设计、过程集成设计、复杂过程和系统设计等共性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计工具软件,建设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设计集群,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代工企业建立研究设计中心,向代设计和出口自主品牌产品转变。发展各类创新设计教育,设立国家工业设计奖,激发全社会创新设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推进机制,引导政产学研用按照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加强合作,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完善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以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为重要支撑的制造业创新网络,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围绕制造业重大共性需求,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建设一批促进制造业协同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设重点领域制造业工程数据中心,为企业提供创新知识和工程数据的开放共享服务。面向制造业关键共性技术,建设一批重大科学研究和实验设施,提高核心企业系统集成能力,促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重点开展行业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等工作。制定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考核、管理的标准和程序。
到2020年,重点形成15家左右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力争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在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建设标准创新研究基地,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我国标准国际化进程。大力推动国防装备采用先进的民用标准,推动军用技术标准向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大力推动标准实施。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和战略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稳妥推进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和市场化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专利评估、收购、运营、风险预警与应对。构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跨国知识产权许可。研究制定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及维权成本的政策措施。
(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研究制定智能制造发展战略。编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布局。加快制定智能制造技术标准,建立完善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强化应用牵引,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协同推动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加强智能制造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综合保障体系。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突破新型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等智能核心装置,推进工程化和产业化。加快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实现智能管控。加快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印染、稀土、农药等重点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智能化水平。
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制定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路线图,明确发展方向、目标和路径。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培育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加快制造业集聚区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的部署和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升级,提高企业宽带接入能力。针对信息物理系统网络研发及应用需求,组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和相关工具、传感和通信系统协议,实现人、设备与产品的实时联通、精确识别、有效交互与智能控制。
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支持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开发智能产品和自主可控的智能装置并实现产业化。依托优势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建设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中,分类实施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等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搭建智能制造网络系统平台。
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3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30%,不良品率降低30%。到202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5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50%,不良品率降低50%。
(三)强化工业基础能力。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统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产需结合、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着力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
统筹推进“四基”发展。制定工业强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方向、主要目标和实施路径。制定工业“四基”发展指导目录,发布工业强基发展报告,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统筹军民两方面资源,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促进基础领域融合发展。强化基础领域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对标达标,提升基础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寿命。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引导各类要素向基础领域集聚。
加强“四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基础工艺创新体系,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关键共性基础工艺研究机构,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支持企业开展工艺创新,培养工艺专业人才。加大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和制备技术水平。建立国家工业基础数据库,加强企业试验检测数据和计量数据的采集、管理、应用和积累。加大对“四基”领域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四基”领域重点项目。
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发展。注重需求侧激励,产用结合,协同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相关工程等,在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重点领域,引导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建立产业联盟,形成协同创新、产用结合、以市场促基础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提升重大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开展工业强基示范应用,完善首台(套)、首批次政策,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推广应用。
开展示范应用,建立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组织重点突破,针对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的关键技术和产品急需,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强化平台支撑,布局和组建一批"四基"研究中心,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
到2020年,4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实现自主保障,受制于人的局面逐步缓解,航天装备、通信装备、发电与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家用电器等产业急需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的先进制造工艺得到推广应用。到2025年,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实现自主保障,80种标志性先进工艺得到推广应用,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互动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制造业质量大幅提升。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整体形象。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建设重点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平台,推动重点产品技术、安全标准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示范推广。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活动。
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食品、药品、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保障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大力提高国防装备质量可靠性,增强国防装备实战能力。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政策规划体系和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关系民生和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将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级的重要内容,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建立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预警制度,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严格实施产品“三包”、产品召回等制度。强化监管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制定和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制造业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及节能标准。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建立一批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标准,提升与制造业相关的国家量传溯源能力。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构建国家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发展,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水平,稳步推进国际互认。支持行业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开展质量信誉承诺活动。
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加速我国品牌价值评价国际化进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中国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树立中国制造品牌良好形象。
(五)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研发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加快应用清洁高效铸造、锻压、焊接、表面处理、切削等加工工艺,实现绿色生产。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大幅降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使用能耗及限用物质含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大力促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支持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管理,增强绿色精益制造能力,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控制和削减化石能源消费量。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强化技术装备支撑,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推进产品认定,促进再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发展绿色园区,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壮大绿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强化绿色监管,健全节能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监察,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绿色评价。
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专项。制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企业标准体系,开展绿色评价。
到2020年,建成千家绿色示范工厂和百家绿色示范园区,部分重化工行业能源资源消耗出现拐点,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到202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和主要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立。
(六)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不断丰富知识产权(IP)核和设计工具,突破关系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及电子整机产业发展的核心通用芯片,提升国产芯片的应用适配能力。掌握高密度封装及三维(3D)微组装技术,提升封装产业和测试的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关键制造装备供货能力。
信息通信设备。掌握新型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核心技术,全面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积极推动量子计算、神经网络等发展。研发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路由交换、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网络安全等设备,推动核心信息通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
操作系统及工业软件。开发安全领域操作系统等工业基础软件。突破智能设计与仿真及其工具、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大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高端工业平台软件和重点领域应用软件,建立完善工业软件集成标准与安全测评体系。推进自主工业软件体系化发展和产业化应用。
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高档数控机床。开发一批精密、高速、高效、柔性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系统。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等前沿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以提升可靠性、精度保持性为重点,开发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轴承、光栅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加快实现产业化。加强用户工艺验证能力建设。
机器人。围绕汽车、机械、电子、危险品制造、国防军工、化工、轻工等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
3.航空航天装备。
航空装备。加快大型飞机研制,适时启动宽体客机研制,鼓励国际合作研制重型直升机;推进干支线飞机、直升机、无人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突破高推重比、先进涡桨(轴)发动机及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技术,建立发动机自主发展工业体系。开发先进机载设备及系统,形成自主完整的航空产业链。
航天装备。发展新一代运载火箭、重型运载器,提升进入空间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空天地宽带互联网系统,形成长期持续稳定的卫星遥感、通信、导航等空间信息服务能力。推动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工程,适度发展深空探测。推进航天技术转化与空间技术应用。
4.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大力发展深海探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和专用设备。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的开发和工程化。形成海洋工程装备综合试验、检测与鉴定能力,提高海洋开发利用水平。突破豪华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全面提升液化天然气船等高技术船舶国际竞争力,掌握重点配套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设计制造核心技术。
5.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加快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重点突破体系化安全保障、节能环保、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研制先进可靠适用的产品和轻量化、模块化、谱系化产品。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围绕系统全寿命周期,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
6.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7.电力装备。推动大型高效超净排放煤电机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进一步提高超大容量水电机组、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制造水平。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先进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发展。突破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高温超导材料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制造及应用技术,形成产业化能力。
8.农机装备。重点发展粮、棉、油、糖等大宗粮食和战略性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等主要生产过程使用的先进农机装备,加快发展大型拖拉机及其复式作业机具、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提高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推进形成面向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9.新材料。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移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高度关注颠覆性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影响,做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等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10.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实现生物3D打印、诱导多能干细胞等新技术的突破和应用。
组织实施大型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民用航天、智能绿色列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智能电网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核电装备、高端诊疗设备等一批创新和产业化专项、重大工程。开发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点产品和重大装备,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与工程化、产业化瓶颈,组织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抢占竞争制高点。
到2020年,上述领域实现自主研制及应用。到2025年,自主知识产权高端装备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明显下降,基础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重要领域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七)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逐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制造业布局。
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明确支持战略性重大项目和高端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政策方向,稳定中央技术改造引导资金规模,通过贴息等方式,建立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推动技术改造相关立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钢铁、石化、工程机械、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研究制定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和重点项目导向计划,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围绕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传统领域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
稳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分业分类施策,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强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存量产能。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动态监测分析,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行业。切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间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园区示范作用,利用双边、多边中小企业合作机制,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小企业集群。
优化制造业发展布局。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布局规划,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完善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建设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创建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推动东中西部制造业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改造提升现有制造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建设一批特色和优势突出、产业链协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八)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功能区和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开展试点示范,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综合集成能力。鼓励互联网等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线定制、线上到线下等创新模式,积极发展对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预警等业务,实现与制造业企业的无缝对接,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强化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和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增强辐射能力。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建立生产服务基地。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产业转移承接地服务配套设施和能力建设,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
(九)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行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将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提升国际合作的水平和层次,推动重点产业国际化布局,引导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提高利用外资与国际合作水平。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水平。引导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端制造领域,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全球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债券,鼓励与境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
提升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支持发展一批跨国公司,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基地和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络协同设计、精准营销、增值服务创新、媒体品牌推广等,建立全球产业链体系,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引导企业融入当地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管理,提高企业境外本土化能力。
深化产业国际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制造业走出去发展总体战略,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产业合作,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产业合作。发挥沿边开放优势,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境外制造业合作园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创新商业模式,鼓励高端装备、先进技术、优势产能向境外转移。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四、战略支撑与保障
建设制造强国,必须发挥制度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高效的实施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必须培育创新文化和中国特色制造文化,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行业自律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产业治理水平。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事项,简化程序,明确时限;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技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加快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改革,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限制。稳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产业安全审查机制和法规体系,加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制造业重要领域投融资、并购重组、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安全审查。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清理和废止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科学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制造业节能节地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准入标准,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统一执法,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加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严厉惩处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涉及的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全国涉企收费项目库,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推进制造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中国制造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
(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制造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增加对制造业企业的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制造业企业特点的产品和业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贷款和租赁资产开展证券化试点。支持重点领域大型制造业企业集团开展产融结合试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探索开发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制造业企业在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设立研发中心和高技术企业以及收购兼并等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对制造业的支持,重点投向智能制造、“四基”发展、高端装备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为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和示范应用,促进制造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和结构布局调整。完善和落实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制造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落实和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有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切实减轻制造业企业税收负担。
(五)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制造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制造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以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先进制造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工程创新训练中心,打造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高等学校转型,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示范,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深化相关领域工程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构建产业人才水平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表彰和奖励力度。建立完善制造业人才服务机构,健全人才流动和使用的体制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选拔各类优秀人才重点是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探索建立国际培训基地。加大制造业引智力度,引进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
(六)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
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和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小微企业。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工程中心等对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各种实(试)验设施。加强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融资、咨询、培训、人才等专业化服务。
(七)进一步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落实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管理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修订钢铁、化工、船舶等产业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委托开发、专利授权、众包众创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推动利用外资由重点引进技术、资金、设备向合资合作开发、对外并购及引进领军人才转变。加强对外投资立法,强化制造业企业走出去法律保障,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探索利用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渠道支持高铁、电力装备、汽车、工程施工等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并购。加快制造业走出去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和水平提升,建立制造业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服务平台,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和境外投资重大事项预警协调机制。
(八)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部门、地方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立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研究制造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制造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支持包括社会智库、企业智库在内的多层次、多领域、多形态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建立《中国制造2025》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中国制造2025》中期评估机制,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制造强国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责任编辑:孙丹)
转引自: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505/19/t20150519_5402874.shtml
“中国制造2025”路线图浮出水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5-03-26 08:1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业升级。会议强调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10大领域。会议还决定,推出中国制造重点领域升级方向绿皮书目录指引,动态调整、滚动推进。
业内普遍认为,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对我国制造业升级,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并指明10大重点发展领域,意味着“中国制造2025”有望引入“互联网+”作为重要发展思路,而具体的实施路线图也已基本成型。
亮点 顺应“互联网+”趋势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基础。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中国制造2025”,对于推动中国制造由大变强,使中国制造包含更多中国创造因素,更多依靠中国装备、依托中国品牌,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业内普遍表示,“互联网+”概念,在两会期间和“中国制造2025”同时提出,本身就值得关注;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明确了顺应“互联网+”概念,意味着“中国制造2025”将有望引入“互联网+”作为重要发展思路。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技术,将在中国制造业升级过程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此前就表示,“互联网+”与工业相结合的工业互联网是顺应新一轮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一个重点发展领域,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互联网+”最早实现的行业之一。工业互联网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在现实中有很多企业也注意到应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据估算,在未来20年中,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至少可带来3万亿美元左右的GDP增量。苗圩还强调,“互联网+”具有很大的空间发展。目前互联网应用多半是在营销环节和售后服务、采购环节,如B2C和B2B;今后在制造环节将带来颠覆性的创新和全新的生产方式。
中科院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网络经济与知识管理国家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互联网+”的重要意义,是通过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生产要素进行重组。“互联网+”将以此激活中国制造业,并对中国经济升级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阿里研究院院长高红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经过互联网改造后的在线化、数据化,实际上是从增量到存量的改革路径,互联网融合传统企业、传统企业拥抱互联网,这两支力量融合在一起将创造新的、更大的经济发展动力,并进一步推进社会发展。
路径 重点发展10大领域
此次常务会议还明确,“中国制造2025”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10大领域,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对此,多数业内人士表示,提出10大重点发展领域,意味着“中国制造2025”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有了具体的实施路线图。
苗圩表示,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还没有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产业发展还有一批重大技术、装备亟待突破。另外,我国还应该有一些重要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根据这个思路,在中国工程院的150多名专家花了一年半时间进行战略论证,随后工信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工信部会议则透露,10大重点发展领域是根据我国制造业现有情况和优势确定的,除了推动我国急需的技术和领域发展外,还会继续促进目前我国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发展,以此确保中国制造的全面升级和未来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制造业正处在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爬坡”的转型升级阶段,既有前所未遇的挑战,也有前所未见的机遇。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此前表示,中国制造业一度出现“脱实向虚”的危险倾向,存在资本游离、人才流失、要素转移、效益低下等问题;而在新一轮的全球产业链重组过程中,中国制造业还面临欧美发达国家的竞争压力。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推出重振制造业的国家战略和计划。例如,美国的“再工业化”、“制造业复兴”、“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德国的“工业4.0”,日本的“再兴战略”,法国的“新工业法国”等。因此,“中国制造2025”适时地提出未来一阶段的发展重点,无疑是给中国制造业和中国经济规划出了明确的发展路径。
博时基金研报表示,中国不少产业仍处在工业3.0阶段,如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核心技术还有待提高,技术路线和标准也有待制定统一,工业4.0将是中国未来工业的发展方向,“中国制造2025”则将成为工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
支撑 后续政策有望陆续出台
此次常务会议同时决定,推出中国制造重点领域升级方向绿皮书目录指引,动态调整、滚动推进。坚持市场主导、改革创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中小企业配套推进,务求重点突破,取得实效,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都要给予倾斜。通过不懈努力奋斗,打造中国制造业升级版。据此,“中国制造2025”的后续配套政策有望陆续出台,其中将包括各界关注的财税、金融、人才政策。
事实上,“中国制造2015”提出后,业界专家就提醒,要实现“中国制造2025”任重道远。从国家层面来看,应集中整合资源,尽早出台具体的配套措施,抓住机遇,促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制定相应金融政策,鼓励企业实施国际并购。从企业层面来看,应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将低成本的竞争优势转变为质量效益竞争优势,改变资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多的粗放制造,推行绿色制造。
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德工程学院副院长冯晓还表示,“中国制造2025”是实现中国版的工业4.0,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德国的人才培养经验值得学习。但在目前的数字化时代,不推荐德国在1880年工业化初期建立的“学徒”体制。而是应该根据目前技术快速更新的趋势,建立与职业并行的终身教育体系。因此可以学习德国,建立一些特殊的职业学校,或是与职业相关的大学课程,并以此形成与职业结合的终身教育。
除此之外,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还需要加快以宽带、无线互联网、云计算、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阿里研究院报告显示,公路、铁路为代表的物流网络、传统金融机构、能源设施和零售网络,是传统工业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而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宽带、云计算中心、互联网金融机构等软硬件设施,将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新经济基础设施”,未来应给予发展支持,进而为“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提供支撑。
对此,工信部近期表示,将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宽带中国”行动计划;同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研究出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此外,工信部还表示,将制定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侯云龙)
引自: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3/26/content_2838544.htm
过去说的是转型升级。也存档相关文件。
国务院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根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我国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十一五”工业发展回顾和“十二五”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一五”工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第二节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节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第三节 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五节 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
第六节 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第七节 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第八节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第四章 重点领域发展导向
第一节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第二节 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
第三节 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
第四节 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节 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水平
第六节 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
第五章 保障措施及实施机制
第一节 完善保障措施
第二节 健全实施机制
前 言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和风险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战场。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粗放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已进入到必须以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转型就是要通过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升级就是要通过全面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提升。工业转型升级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是指导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行动纲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部署,是工业领域其他规划的重要编制依据。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及国防科工局、烟草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编制。
第一章 “十一五”工业发展回顾和“十二五”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一五”工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国工业发展经历了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中央果断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我国工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工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在全面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及时制定出台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和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全部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1.3%,全国城镇工业企业投资总额年均增速达26.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速达30.2%。2010年,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1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2%,全国城镇工业企业完成投资9.9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万亿元。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技术改造项目8955项,带动社会投资1万亿元。“十一五”期间重点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取得积极进展,其中淘汰炼铁产能1.2亿吨、水泥产能3.5亿吨、造纸产能1070万吨。2010年全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商品出口的31.2%,较2005年提高3.1个百分点。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钢铁、汽车、船舶、水泥等行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东部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8个百分点。
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到2010年,依托工业企业设立了12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729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53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已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总数的53%。机械工业主要产品中约有40%的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新支线飞机、大型液化天然气船(LNG)、高速轨道交通、时分同步码分多址接入通信(TD-SCDMA)、高性能计算机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取得积极成效。“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6.7%,工业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7%和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大宗固体废物等综合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工业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和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2005年分别下降33%和45%。
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国各类中小企业达440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完成了全国50%的税收,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各类产业集聚区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东部地区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产值已占本地区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中西部地区涌现出一批特色产业园区,128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信息技术深化应用和军民融合式发展稳步推进。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国家级“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和重点行业信息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我国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4.5万亿元,分别为2005年的3.3倍和3倍。民口单位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已占全部许可证的2/3,国防科技工业完成民品产值占国防科技工业产值的74.5%。
对外开放和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目前,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已占全球制成品贸易的1/7,较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2010年,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FDI)为496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46.9%;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遍布129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90亿美元,比2005年增加3.8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超过1400家,较“十五”末增长近一倍。国有工业大型企业布局调整步伐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工业行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国工业整体素质明显改善,总体实力跃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业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主要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部分“两高一资”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规模经济行业产业集中度偏低,缺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空间布局与资源分布不协调;一般加工工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过大,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这些矛盾和问题已严重制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节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工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深刻影响,也有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的紧迫要求,只有加快转型升级才能实现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际环境呈现新趋势。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我国工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更趋复杂,既面临着难得机遇,也伴随着严峻挑战,给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带来深刻影响。
——世界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全球化持续深入发展,为我国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能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了新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围绕市场、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能源资源、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错综复杂,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对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
——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孕育新突破。信息网络、生物、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正在酝酿新的突破,全球范围内新兴产业发展进入加速成长期。我国在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突破,把握好全球经济分工调整的新机遇,加强战略部署和统筹规划,就有可能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优势。同时,发达国家纷纷推行“制造业再造”,加紧在新兴科技领域前瞻布局,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应对不当、贻误时机,我国在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全球化生产方式变革不断加快。随着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柔性制造、虚拟制造等日益成为世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国际竞争新格局,客观上为我国利用全球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创造了条件。同时,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全球化的生产和组织模式,以核心技术和专业服务牢牢掌控着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我国工业企业提升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国内环境呈现新特征。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但传统发展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工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城镇化进程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巨大的消费潜力将转化为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0%,内需主导、消费驱动、惠及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引导居民消费预期,推动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为我国工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劳动力、土地、燃料动力等价格持续上升,生产要素成本压力加大,转型升级的约束相应增多。
——信息化、市场化与国际化持续深入发展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信息化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近年来,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市场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日益扩大,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活力显著增强。同时,我国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完善过程中,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还不足,健全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尚需较长过程。
——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更趋强化对工业转型升级提出了紧迫要求。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为工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创造良好环境,也将促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同时,由于长期粗放式发展,我国工业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全社会能源消耗、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0%以上,钢铁、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单位产品能耗较国际先进水平高出10%-20%;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原油、铁矿石、铝土矿、铜矿等重要能源资源进口依存度超过50%。随着能源资源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生态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对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形成了“倒逼机制”。
总体上看,“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转型升级如能加快推进,就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如果行动迟缓,不仅资源环境难以承载,而且会错失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必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升级,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转变。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设工业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工业转型升级涉及理念的转变、模式的转型和路径的创新,是一个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变革过程,必须坚持在发展中求转变,在转变中促发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为转型升级的中心任务。正确处理好工业增长与结构、质量、效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关系,以提高工业附加值水平为突破口,全面优化要素投入结构和供给结构,改善和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强化工业企业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坚持把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努力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条,促进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跃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
——坚持把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牵引作用,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
——坚持把提高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水平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加快推动工业布局向集约高效、协调优化转变。
——坚持把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作为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稳定外需、扩大内需,实现内需外需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宏观调控手段向更多依靠市场力量转变。
第二节 主要目标
根据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部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2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以上,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关键装备、技术标准取得突破。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实现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15%左右;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规模经济行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中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占比进一步提高。
——信息化和军民融合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骨干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行业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0%,大中型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军民资源开放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军民结合产业规模显著扩大。
——质量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工业品质量标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食品、药品、纺织服装等民生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末降低21%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21%以上;工业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0%,工业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5%;主要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专栏1:“十二五”时期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指标
|
类别
|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
累计变化
|
经济运行 |
工业增加值增速(%) |
|
|
[8]①
|
工业增加值率提高(百分点) |
|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
[10]①
|
技术创新 |
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1.0
|
|
拥有科技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比重(%) |
|
>35
|
|
产业结构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
7
|
15
|
8
|
产业集中度(%)② |
钢铁行业前10家 |
48.6
|
60
|
11.4
|
汽车行业前10家 |
82.2
|
>90
|
7.8
|
船舶行业前10家 |
48.9
|
>70
|
21.1
|
“两化”融合 |
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 |
61.7
|
85.0
|
23.3
|
主要行业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 |
52.1
|
70.0
|
17.9
|
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ERP普及率(%) |
|
80.0
|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
|
|
21
|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 |
|
|
>21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30
|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 |
|
|
10
|
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
|
|
1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9
|
72
|
3
|
注:①[ ]内数值为年均增速;
②是按产品产量计算的产业集中度。 |
到“十二五”末,努力使我国工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的创新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工业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三章 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收购兼并海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重要试验设备等科技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
健全产业创新体系,攻克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面向主要工业行业,依托大型转制院所和骨干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健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体制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一批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创新战略联盟承担重大研发任务,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以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领域为重点,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推进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突破和掌握先进制造、节能减排、国防科技等领域的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加快提升制造业领域知识、技术扩散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健全电子电气、关键零部件等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可靠性、环保和能效标准,完善食品、化妆品、玩具等日用消费品的安全标准。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促进更多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专栏2:实施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工程
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依托“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新药创制”、“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技术标准制定,在重点领域形成自主开发能力。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等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推广一批能带动形成新的市场需求、改善民生的科技成果。
建设重点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整合现有研发资源,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工业重点领域实验室建设。建设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基地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建立标准化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
发展产业联盟。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TD-SCDMA及长期演进趋势(LTE)、支线及通用飞机、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物联网、云计算、应用电子和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等若干新兴产业领域,推动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重点产业联盟发展。制定支持产业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的组织实施,培养大批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技能人才,造就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加强中西部地区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
第二节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促进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效益好、污染少、消耗低的优势,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优化工业投资结构,推动工业整体素质跃上新台阶。
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及清洁安全发展等重点,通过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提高先进产能比重。大力推广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改造提升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及条件,支持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注重把企业技术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发展。围绕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若干新兴领域,立足现有企业和产业基础,实施产业链升级工程,着力突破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强化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
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强工业投资监测分析,研究制定工业投资指南,建立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编制发布年度导向目录,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模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加强准入管理和产能预警,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入,抑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强化技术改造基础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完善技术改造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长效机制。
专栏3:“十二五”技术改造专项工程
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军民结合等重点领域,创新研发设计,改造工艺流程,改善产品检验检测手段,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创建知名品牌,提高传统产业先进产能比重。
智能及清洁安全示范。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流通、经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应用。推进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的普及应用,推动生产装备的数字化和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支持重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支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建立环境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加大化工、有色、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改造力度。
产业链升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实施重点领域产业链改造升级,完善产业链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工艺专业化企业发展,健全协作配套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聚集度,发展产业集群。
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节能与污染治理、信息网络服务等平台升级改造;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对现有重点产业基础技术研发平台、行业共性检测试验平台、共性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第三节 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完善信息化推进机制,推动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不断提高工业信息化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支撑信息化发展的产品和技术。加快应用电子等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着力提升汽车、飞机、船舶、机械、家电等行业的产品智能化水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及工程分析软件、制造执行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管理软件等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逐步形成工业软件研发、生产和服务体系,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开发危险自动识别和故障实时诊断共性关键技术,加快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SCADA)等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防护建设。
专栏4:发展信息化相关支撑技术及产品
工业控制。加强分布式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器、驱动执行机构、触摸屏、文本显示器等软硬件产品的研制,提升工业控制的集成化、智能化水平。
嵌入式系统。重点支持开发核心芯片、嵌入式操作系统、集成开发环境和嵌入式应用软件产品,加强嵌入式系统与网络技术的融合,推进嵌入式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
工业软件。发展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分析(CAE)、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过程控制系统(PC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工业软件,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
应用电子。突破数控系统现场总线、通信协议、高速伺服驱动等技术。加快发展车载网络、动力电池及管理控制系统、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和车用芯片。突破数字化医学影像诊断、医用传感器、治疗微系统等的自主研制。促进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新型器件开发和应用。发展航空机载电子设备及其相关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应用系统。研发综合船桥技术、船载全球定位系统(GPS)产品系统集成技术、船舶自动识别技术。
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应用,推进从单项业务应用向多业务综合集成转变,从企业信息应用向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转变,从单一企业应用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应用转变。推进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的普及应用,优化研发设计流程,加快构建网络化、协同化的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加快集散控制、制造执行等技术在原材料企业的集成应用;加快精益生产、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在装备制造企业的普及推广;加大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消费品企业信息化水平力度。全面普及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以集成应用促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加强企业信息化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信息主管(CIO)制度。
创新信息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化推进服务体系,以服务能力建设为中心,实施行业信息化服务工程,推动信息技术研发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发展一批面向工业行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国家级信息化促进中心,建设一批面向重点行业的国家级工程数据中心,树立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健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升智能化发展水平。建立工业企业信息化评估体系和行业评估规范,规范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
第四节 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立足节约、清洁、低碳、安全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严格能耗、物耗等准入门槛。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活动。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健全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定指标和新建企业(项目)用水准入条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推进污废水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广节材技术工艺,发展木基复合材料、生物材料、再生循环和节材型包装。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金属材料、石油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
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以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为重点,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研究建立生态设计产品标识制度,发布工业企业生态评价设计实施指南。加强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推进钢铁、石油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加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基础化工等行业的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污染防治,推动工业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体系的建立,控制和减少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对环境的污染。
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为重点,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强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废旧铅酸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合成材料等回收利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增值利用。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为重点,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有序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
专栏5:工业节能降耗减排专项
工业节能。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和企业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改造,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百项重点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设备)推广应用工程,吨钢能耗、吨铝综合交流电耗、吨乙烯平均能耗、吨水泥综合能耗分别由2010年的615公斤标准煤、14250千瓦时、910公斤标准煤、100千瓦时下降到2015年的590公斤标准煤、13800千瓦时、880公斤标准煤、92千瓦时。
工业节水。对高用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干法除尘、工业废水处理回用、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等节水工程。组织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成套装置攻关,加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节材。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推动节材代木包装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扩大应用,开展包装物周转使用示范。组织开展贵重金属节材试点。
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在重点行业开展共性、关键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示范,推动实施一批重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厂脱硝、石化行业催化裂化烟气脱硫、造纸及印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二口恶英减排等工作方案。加快推行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
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高值利用。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有色金属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废旧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拆解加工利用示范基地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示范基地。
“两型”企业创建。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试点,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重大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积极开发轻质材料、节能家电等低碳产品,控制工业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企业、园区、行业等不同层次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探索低碳产业发展模式。研究编制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探索基于行业碳排放的经济政策和碳交易措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约束作用,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专栏6:主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
钢铁。重点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电炉、转炉。
焦炭。重点淘汰炭化室4.3米(捣固焦炉3.8米)以下常规机焦炉、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等产能。
铁合金。重点淘汰6300KVA及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炉等产能。
有色金属。铜冶炼重点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等落后产能。电解铝重点淘汰100千安及以下小预焙槽等产能。铅冶炼重点淘汰采用烧结机、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工艺设备。淘汰落后的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生产工艺及设备。
电石。重点淘汰开放式电石炉,单台炉变压器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等落后设备。逐步淘汰高汞触媒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
水泥。重点淘汰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小型水泥回转窑,水泥粉磨站直径3.0米以下的球磨机等产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
平板玻璃。全部淘汰平拉(含格法)普通玻璃生产线。
造纸。重点淘汰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1万吨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制浆生产线等产能。
制革。重点淘汰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等产能。
印染。重点淘汰74型染整设备、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等落后设备。化纤。重点淘汰湿法氨纶生产工艺,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年产2万吨以下常规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等产能。
注:*落后产能淘汰重点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升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强制性淘汰。实施高风险化工产品、工艺和装备的替代和改造,推进高安全风险、高环境风险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调整,规范建设安全、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园区。研发和推广安全专用设备,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实现危险作业场所的人机隔离、遥控操作、远程监控或减少在线操作人员,增强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节 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
以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为重点,大力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引领和创造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健全技术标准,优化产品设计,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检验检测,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障。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结合行业特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质量与可靠性攻关。加强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研究,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和使用寿命。加快重点行业质量和检测标准的制修订,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对标和达标工作。结合食品、化妆品、家电等行业的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的强制性认证和现行法律制度及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引导企业推进品牌的多元化、系列化、差异化,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支持国内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品牌评价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定期发布品牌报告,加强自有品牌培育过程的动态监测。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完善企业产品质量追溯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健全产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有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引导企业创建诚信文化。规范企业质量自我声明,建立工业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企业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加快建设废弃工业产品的环境影响数据库、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库、重点产品缺陷数据库、有害物质限量安全数据库。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供应链的质量控制。支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建立重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专栏7: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支持建设500个权威的工业产品质量技术评价实验室和800个用于产品质量改进的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关键基础产品质量攻关计划,提升关键原材料、基础元器件性能的稳定性;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可靠性增长计划,支持开展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提升重大装备可靠性、一致性水平。
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健全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评价体系,完善政府、协会、企业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工业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工业产品质量信誉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完善自律规范。健全和规范“质量承诺”、“产品召回”等制度。
自主品牌培育。指导工业企业通过强化意识、增强能力、创新开发、评估改进和树立信誉等工作,积极培育知名品牌。以消费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领域为重点,整合相关政策资源,重点培育10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及1000个国内著名品牌。
第六节 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在规模经济行业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扶持发展大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加快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机械、电子信息、电解铝、稀土、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鼓励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经营、专业服务、系统集成、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
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营造环境、改善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和特色优势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成长性中小企业做精做优,发展一批专业化企业,支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中小企业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提高协作配套水平。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提高中小企业集聚度,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
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设备、工艺、操作、计量、原料、现场、财务、成本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以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第七节 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的要求,引导产业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区域消费市场、运输半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调整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主要依托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中西部资源富集地布局;主要利用进口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江地区布局,减少资源、产品跨区域大规模调动。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规划,引导各地根据自身的基础和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
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引导地区间产业合作和有序转移。支持中西部地区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各类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配套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鼓励通过要素互换、合作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建设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鼓励东部沿海省市在区域内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促进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对接。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加强对新疆、西藏和青海的产业援助。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异地转移,强化产业转移中的环境和安全监管。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加强对工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污染集中治理、事故预防处置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能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各类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在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国家重点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内,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基地。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
专栏8:产业集聚区及工业园区提升改造
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现有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集聚区)中,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基本条件是:一是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主导产业特色突出,规模和水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单位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和平均产出均在3000万元/公顷以上。二是资源消耗低,安全有保障。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用水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四是产品质量好,品牌形象优。主导产业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五是信息化水平高。信息基础设施完备,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六是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和谐。
提升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强对省级开发区规划编制、产业升级、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健全省级开发区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支持省级开发区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
建设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市探索要素互换、企业合作、产业链协作等合作对接新模式,建立3-5个东(中)西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
第八节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引进产业升级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着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提高工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利用国内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资本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引进研发团队等智力资源,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发展国内配套企业。鼓励国内企业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鼓励港澳台企业到西部地区进行投资。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重化工园区。鼓励有实力企业开展境外油气、铁矿、铀矿、铜矿、铝土矿等重要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多元化、多渠道资源安全供应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与境外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实力强、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成套工程项目承包、跨国并购、绿地投资和知识产权国际申请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营销中心,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和示范,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
第四章 重点领域发展导向
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促进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民用工业和军事工业协调发展,为加快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抓住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快机床、汽车、船舶、发电设备等装备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民用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促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
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基础制造装备。加强铸、锻、焊、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研究,加强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关键零部件质量水平。推进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仪器仪表、关键零部件、精密工模具的创新发展,建设若干行业检测试验平台。继续推进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发展高精、高速、智能、复合、重型数控工作母机和特种加工机床、大型数控成形冲压、重型锻压、清洁高效铸造、新型焊接及热处理等基础制造装备,尽快提高我国高档数控机床和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水平。
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围绕先进制造、交通、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发展需要,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集成创新一批以智能化成形和加工成套设备、冶金及石油石化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智能化造纸及印刷装备等为代表的流程制造装备和离散型制造装备,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加快发展焊接、搬运、装配等工业机器人,以及安防、深海作业、救援、医疗等专用机器人。到2015年,重大成套装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坚持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并举,进一步提高传统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安全水平,加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发展。组织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工程,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有关研发工作,掌握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材料等关键技术,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管理系统等核心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持续跟踪研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稳步推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市场推广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健全汽车节能管理制度。大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前10强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到2015年,节能型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5.9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
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适应新的国际造船标准及规范,建立现代造船新模式,着力优化船舶产品结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散货船、油船(含化学品船)、集装箱船等主流船型升级换代。全面掌握液化天然气船(LNG)等高技术船舶的设计建造技术,加强基础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完善船舶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船舶配套水平,巩固优势配套产品市场地位,提升配套产品技术水平,完善关键设备二轮配套体系。重点突破深水装备关键技术,大力发展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以及海洋监测仪器设备产业化,打造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三大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组织实施绿色精品船舶、船舶动力系统集成、深海资源探采装备、深海空间站等创新发展工程,全面提升绿色高效造船、信息化造船能力和本土配套能力。到2015年,主流船型本土化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0%,海洋工程装备世界市场份额提高到20%,船舶工业前10强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70%以上。
轨道交通装备。以满足客货运输需求和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为导向,以快速客运网络、大运量货运通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具备节能、环保、安全优势的时速200公里等级客运机车、大轴重长编组重载货运列车、中低速磁悬浮车辆、新型城轨装备和新型服务保障装备。组织轨道交通装备关键系统攻关,加速提升关键系统和核心技术的综合能力。到2015年,轨道交通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民用飞机。坚持军民结合、科技先行、质量第一和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快研制干线飞机、支线飞机、大中型直升机、大型灭火和水上救援飞机、航空发动机、核心设备和系统。深入推进大型飞机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全面开展大型飞机及其配套的发动机、机载设备、关键材料和基础元器件研制,建立大型飞机研发标准和规范体系。实施支线飞机和通用航空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新支线飞机研制和改进改型,推进支线飞机产业化和精品化,研制新型支线飞机;发展中高端喷气公务机,研制一批新型作业类通用飞机、多用途通用飞机、直升机、教练机、无人机及其他特种飞行器,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服务。到2015年,航空工业销售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国产单通道大型客机实现首飞,国产支线飞机、直升机和通用飞机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民用航天。完善我国现役运载火箭系列型谱,完成新一代运载火箭工程研制并实现首飞;实施先进上面级、多星上面级飞行演示验证;启动重型运载火箭和更大推力发动机关键技术攻关。实施月球探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宇航产品型谱化与长寿命高可靠工程,发展新型对地观测、通信广播、新技术与科学实验卫星,不断完善应用卫星体系。进一步完善卫星地面系统建设,推进应用卫星和卫星应用由科研试验型向业务服务型转变。加强航天军民两用技术发展,拓展航天产品与服务出口市场,稳步提高卫星发射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
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装备。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需要,依托国家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大力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和节能监测等节能装备。重点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小城镇分散型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仪器仪表等环保设备,推进重大环保装备应用示范。加快发展生活垃圾分选、填埋、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和垃圾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围绕“城市矿产”工程,发展高效智能拆解和分拣装置及设备。推广应用表面工程、快速熔覆成形等再制造装备。发展先进、高效、可靠的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装备,发展安全、便捷的应急净水等救灾设备。
能源装备。积极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和循环流化床等先进发电技术,加大水电装备向高参数、大容量、巨型化转变。大力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先进输变电技术装备,推动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的研制。推进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掌握百万千瓦级核电装备的核心技术。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瓶颈,提升风电并网技术和主轴轴承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着力发展适应我国风场特征的大功率陆地和海洋风电装备。依托国家有关示范工程,提高太阳能光电、光热转换效率,加快提升太阳能光伏电池、平板集热器及组件生产装备的制造能力。推动生物质能源装备和智能电网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掌握系统设计、压缩机、电机和变频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实现油气物探、测井、钻井等重大装备及天然气液化关键设备的自主制造。
专栏9: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及示范应用工程
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工程。围绕感知、决策、执行三个关键环节,研究开发新型传感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感知、决策装置,以及高性能液压件与气动元件、高速精密轴承、高速精密齿轮和变频调速装置等执行部件;重点开发基于机器人的汽车焊接生产线、自动化仓储与分拣系统等自动化装备;推进数字制造技术、自动测控装置、智能重大基础制造装备在百万吨乙烯工程、百万千瓦级火电、数字化车间、煤炭综采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开展柴油机高压共轨技术等高效内燃机技术、先进变速器和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大幅提高小排量发动机的技术水平和性能。支持开展普通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研发。重点突破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支持电机及驱动系统,以及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开展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的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平台。
深海探采工程装备。紧密围绕“勘、探、钻、采、运”五个核心环节,重点研制高性能物探船、深水勘察船、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深水生产储卸装置、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大功率平台供应船、潜水作业支持船、深水半潜式起重铺管船等装备,以及核心设备和系统,到2015年掌握3000米以内深水资源开发所需装备的设计建造能力。
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系统。依托重点建设工程,健全研发、设计、制造、试验验证、标准体系和平台,突破永磁电传动、列车运行控制、安全信息传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制配套轮轴轴承、传动齿轮箱、牵引变流器、大功率制动装置等关键零部件;开发牵引传动与控制、列车运行及网络控制等关键系统。
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加强航空基础研究,开展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等的研发。积极推进ARJ21支线飞机的批量交付和系列化发展,加快新舟系列支线飞机改进改型和市场推广,根据市场需求研制新型支线飞机;发展高端公务机,研制一批新型通用飞机及其他特种飞行器。选择若干地区和相关行业进行通用航空试点。
第二节 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
立足国内市场需求,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传统基础产业升级换代,构建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体系,加大资源的国际化保障力度,推动原材料工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钢铁工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和总量扩张,以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循环经济为重点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规范行业秩序,分批公布符合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鼓励企业差异化开发品种,重点提升大宗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鼓励开发国内短缺的关键钢材品种。推广使用400MPa及以上钢筋等节能高效钢材,力争到2015年高强度钢筋使用比重超过60%。支持以优势企业为主体,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前10位钢铁企业集团产量占全国钢铁总产量的60%左右。综合考虑资源、市场、环境和运输等条件,有序推进中心城市城区钢厂搬迁改造,调整优化钢铁工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钢铁渣、尘泥和尾矿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废钢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废钢资源回收利用和废钢进口。加大国内铁矿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强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力争海外权益矿石进口量占铁矿石进口总量的30%以上,健全资源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在境外发展钢铁冶炼及深加工。
有色金属工业。以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品种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大力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材料和市场短缺产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严控制铝、铅、锌、钛、镁冶炼产能增长。积极利用低温低压电解、强化熔炼、生物冶金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淘汰铜、铝、铅、锌等常用有色金属落后产能,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加强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二口恶英和汞、铅及其他重金属污染防治。鼓励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和完善再生利用体系。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勘探开发铜、铝、铅锌、镍等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进一步推进现有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加强稀土、钨、锡、锑等稀有金属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勘探、开采、加工、贸易等环节秩序,继续严格控制开采和冶炼产能,大力发展稀有金属深加工。支持煤电铝加工一体化,有序扩大直供电试点。积极推进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到2015年,铜、铝、铅、锌前10家企业产业集中度分别达到90%、90%、60%、60%。
石化及化学工业。按照一体化、集约化、基地化、多联产发展模式,从严控制项目新布点,加快推进炼化一体化新建扩建项目,统筹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千万吨级炼油和百万吨级乙烯炼化一体化基地。促进烯烃原料轻质化、多元化,全面提升炼化技术和大型装备国内保障能力。积极开发煤炭高效洁净转化和有机化工原料来源多样化技术,有序发展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实施煤制合成氨等传统煤化工产业的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推动产业升级;鼓励煤基多联产,促进化工生产与能源转化有机结合。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逐步淘汰工作,严格氯碱、纯碱、无机盐、轮胎、涂料、氟化工、染料等行业准入,加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管理。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产品、新型专用化学品、生物化工和节能环保等产业。优化氮肥生产原料路线和动力结构,鼓励发展专用肥料;支持中小化肥企业生产向肥料二次加工转移,促进基础肥料生产向资源地集中,完善磷、钾肥基地建设。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淘汰高毒、高残留、高环境风险的农药品种。促进化工行业推广绿色化学技术,逐步替代和淘汰对环境危害严重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化学品。
建材工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型建筑构件、工程预制件等建材产品,以及具有保温隔热、隔音、防水、防火、抗震等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大力推广窑炉余热利用、水泥粉磨节电和浮法玻璃全氧燃烧等节能技术,加强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和大气汞的治理。按等量置换原则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到2015年基本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超过90%。重点支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工业废弃物生产线建设;加大非金属矿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进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减量化工程,开发建筑陶瓷干法生产技术及装备;建立与电力、煤炭、钢铁、化工等产业相衔接的循环经济生产体系,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总量。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到2015年前10家水泥企业、平板玻璃企业产能占全国总产能比重分别达到35%、75%以上。
专栏10:原材料行业调整升级重点
钢铁。加大高强度、高抗腐蚀性、高专项性能等关键钢材品种的开发和应用,关键品种国内保障率达到95%以上。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市场、环境和运输等条件,加快建设湛江、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城区钢厂转型和搬迁改造。重点推动鞍钢与福建三钢等跨区域兼并重组,以及河北渤海钢铁集团、太钢等区域内兼并重组。研究支持海峡西岸和新疆等地区钢铁工业发展。
电解铝。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产能项目,鼓励东部能源紧张、环境容量有限地区的电解铝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特别是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转移。支持在具有水电优势、资源富集的广西、云南、四川、青海、陕西、贵州等西部地区合理有序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基地。
稀有金属。坚持保护性开采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严格勘察、开采、生产加工、进出口管理,大力推进稀有金属深加工和应用。到2015年,力争使稀有金属高技术产品销售比率达到40%以上,稀土、钨、锡、锑、钼等稀有金属工业前5家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
水泥和平板玻璃。在产能相对过剩的地区,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严禁新上新增产能项目。在落后产能较多的地区,引导企业加大联合重组的力度,通过等量置换、上大压小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煤化工。在传统煤化工领域,不再审批单纯扩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等通过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提高竞争力。在现代煤化工领域,加强统筹规划,严格行业准入,在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有序推进煤制烯烃产业化项目,鼓励产业链延伸,积极发展高端产品;支持具备条件地区适度发展煤制天然气项目,严格控制煤制油项目。
石化炼化一体化。立足现有企业,综合考虑原油来源、环境、市场等因素,统筹规划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进一步改造提升长三角、珠三角和渤海湾等传统产业区,适度发展以武汉、成都为核心的中西部内陆产业集中区,优化东北和西部地区资源配置,发展深加工产品。严格市场准入,新建炼油项目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吨/年,乙烯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年。
新材料产业。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为目标,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硅氟材料、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新型合金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工程塑料、特种橡胶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加强纳米、生物、超导、智能等前沿新材料研究。加快材料设计、制备加工、服役行为、高效利用及工程化的技术研发,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实现新材料产业与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增强材料支撑保障能力。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占原材料工业比重达到6%。
专栏11: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
高性能金属材料。加快发展高端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轻质高强度合金材料、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及非晶合金材料,组织开发具有高强度、耐高温、耐腐蚀、延寿等综合性能好的高品质特殊钢。
稀有金属和稀土功能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磁体、新型显示和半导体照明用稀土发光材料和高端硬质合金,加快推进新型储氢材料、催化材料、高纯金属及靶材、原子能级锆材和银铟镉控制棒等产业化,研究突破新一代高储能密度电池材料及技术。
先进高分子材料。加快发展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性能硅氟材料、功能性膜材料和复合功能高分子材料,加强改性及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大力发展环保型高性能涂料,防水材料和胶黏剂等材料。
高性能纤维及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强高性能增强纤维工艺及技术装备攻关,发展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新型无机非金属纤维等高性能增强纤维。发展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的树脂基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等,积极开发陶瓷基复合材料,努力扩大产品应用范围。
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重点发展超薄基板玻璃、光伏太阳能电池用超白玻璃、导电氧化物镀膜(TCO)玻璃,鼓励发展应用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真空及中空玻璃等节能玻璃。组织推广高效阻燃安全保温隔热等新型建材。
第三节 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
以品牌建设、品种质量、优化布局、诚信发展为重点,增加有效供给,保障质量安全,引导消费升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塑造消费品工业竞争新优势。
轻工业。加强轻工产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设计、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重点发展智能节能型家电、节能照明电器、高效节能缝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绿色日用化学品、高档皮革和陶瓷,加快造纸、塑料、皮革、日化等重点行业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健全能效标准及标识管理。大力发展降解性好的包装新材料、新型绿色环保包装产品和先进包装装备。加强废旧包装、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和电池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废旧产品回收与综合利用。加快做强做大一批骨干企业,合理、有序引导产业转移,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纺织工业。加大高新技术改造力度,发展技术先进、引领时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纺织工业体系。加强超仿真、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新型生物质纤维等的开发应用,力争使我国纤维材料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废旧纤维制品循环利用,再生纤维利用占纤维加工总量比重提高到15%。组织实施产业用纺织品应用示范,加强产品标准和使用规范的对接,加快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及应用。发展高效纺纱、高速织造、短流程印染等成套装备及工艺,优化毛、麻、丝等独特资源的纺织染加工技术。提升纺织服装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加强营销创新和供应链管理,健全品牌价值体系,重点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企业。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引导企业在棉花、麻、蚕茧、羊毛等主产区发展精深加工,中西部地区纺织工业产值占全国比重提高到28%。
食品工业。加快发展现代食品工业,推广应用高效分离、节能干燥、食品生物工程、非热杀菌等先进技术,开发健康、营养、保健、方便食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提高食品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增值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支持发酵、制糖、饮料、酿酒、调味品等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食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改善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条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工业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2:轻纺工业改造提升重点
智能节能家电。重点突破变频、空调制冷剂替代、太阳能混合动力、新材料和材料替代等应用技术,开发变频控制模块和芯片、高效环保压缩机和变频压缩机、直流电机、空气源热泵等关键零部件,发展环保、智能型家电产品。到2015年,主要家电产品能效水平平均提高10%,自有品牌家电出口比例达到30%。
高性能电池。大力发展锂电池、镍氢电池、新型结构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逐步降低电池行业铅、汞、镉的耗用量,淘汰普通开口式铅蓄电池,加快镍氢电池替代镉镍电池步伐。
制革。加大对清洁化制革、末端污染治理以及环保型皮革化学品的研发推广力度,推进节水降耗,减少制革污染排放,发展生态皮革。到2015年,皮革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日用玻璃和陶瓷。推广玻璃瓶罐轻量化制造技术、节能玻璃配方,发展自动化配料及均化系统、废(碎)玻璃自动化处理系统。优化窑炉结构设计,推广节能型干燥、球磨、成型设备,及高效燃烧控制、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
化学纤维及产业用纺织品。通过分子结构改性、共混、异性、超细、复合等技术,发展仿棉涤纶和仿毛纤维;突破新型溶剂法等关键技术,实现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发展百万吨级精对苯二甲酸(PTA)装置、大型粘胶装置、连续聚合氨纶等技术和装备。开发和提升非织造成型、织造成型、复合加工及功能性后整理技术,重点发展土工、医疗卫生、环保过滤、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等产业用纺织品。到2015年,产业用纺织品占纤维消费比重提高到25%。
食品。重点支持肉制品、乳制品等12个食品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原料检验、在线检测、成品质量等检测设施和手段,健全质量可追溯体系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医药工业。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加快实现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新型疫苗关键技术和重大新产品研制及产业化,支持利用基因工程、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制药工艺和流程。加强化学新药研发及产业化,抓住全球通用名药市场快速增长的机遇,培育国际市场新优势。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发展疗效确切、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明确、质量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提高先进医疗装备和高端生物医用材料的发展水平,推进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推动药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升级。建立军民结合的应急特需药品研发、生产体系,健全民族药研发及产业化机制,满足应急救治的药物需求。“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产值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
专栏13: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
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创制。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为目标,支持现代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和现代中药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到2015年,培育20个以上创新药物投放市场,培育20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通用名药物新品种,培育50个以上现代中药品种。
先进医疗设备创制。部署核心部件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主要依赖进口的数字医学设备、精密医疗器械等产品,支持中医诊疗设备发展。到2015年,培育50个以上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较大市场规模的医疗设备产品。
质量升级示范。支持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率先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发达国家GMP认证。到2015年,50家以上制剂企业通过发达国家GMP认证。
国际化示范。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鼓励企业在境外以直接投资或并购的方式设立研发机构或生产基地,加快开展产品国际注册。到2015年,20家以上的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或生产基地。
中药材(民族药)产业化。鼓励企业建立中药材原料基地,推广规模化种植,加强重要野生药材品种人工选育。运用生物技术进行优良种源的繁育,建立和完善种子种苗基地、栽培试验示范基地,推动野生药材的家种。加强中药材认证。到2015年,建成100个以上中药材(民族药)重点品种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
第四节 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深化技术和产品应用,积极拓展国内需求,引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基础电子。把握电子信息产品发展新趋势,突破关键电子元器件、材料和设备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形成结构优化、配套完整的基础电子产业体系。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持续提升先进和特色集成电路芯片生产技术和能力,发展先进封装工艺,进一步提高测试水平,攻克关键设备、仪器、材料和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技术工艺,实现重大产品、重大工艺和新兴领域的突破。到“十二五”末,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占全球15%以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支持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面板发展,提高等离子体显示器件(PDP)产业竞争力,加快大尺寸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OLED)、电子纸、三维(3D)显示、激光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上游原材料、元器件及专用装备等配套产业,完善新型显示产业体系,平板显示产业规模占全球比重提高到20%以上。支持高端微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绿色电池、功率器件、传感器件等产品及关键设备、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推动传统元器件向智能化、微型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专栏14:基础电子产业跃升工程
集成电路。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核心技术,开发面向网络通信、数字视听、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业应用等领域的集成电路产品。加快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技术升级和建设,开发45纳米(nm)及以下先进工艺模块和特色工艺模块;提升先进封装工艺和测试水平;增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互联镀铜设备、大尺寸硅片等8-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关键设备、仪器和材料的开发能力。加强对18英寸集成电路生产技术的储备性研发。加快国家级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关键电子元器件和材料。支持片式阻容感、机电组件、电声器件、智能传感器、绿色电池、印刷电路板等产品的技术升级及工艺设备研发。积极发展半导体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光电子材料、压电与声光材料等,以及用于装联和封装等使用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
新型平板显示。重点支持6代以上TFT-LCD面板生产和玻璃基板等核心技术研发。围绕高光效技术(高能效、低成本)、高清晰度技术(3D、动态清晰度、超高清晰度)以及超薄技术进行研发,提高PDP产品性能,完善配套产业链。重点支持大尺寸OLED相关技术和工艺集成开发,攻克低温多晶硅(LTPS)技术,加强OLED关键原材料及设备本土化配套。支持电子纸及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发光二极管(LED)。重点突破外延生长和芯片制造关键技术,提高外延片和高端芯片的国内保障水平。增强功率型LED器件封装能力,加大对封装结构设计、新型封装材料及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加快实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淀积(MOCVD)设备的量产,推进衬底材料、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源)、高性能环氧树脂以及高效荧光粉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检测平台建设,制定和完善LED相关标准。
计算机。提升产品研发和工业设计能力,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增强自主品牌国际竞争力。统筹部署云计算等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产业化及应用,积极推动设计、产品、应用、服务融合创新和互动发展,加快移动互联网终端的研制,加强云计算平台建设,推进先导部署和应用示范。大力支持自主设计研发中央处理器(CPU)等芯片在整机中的应用,加快平板电脑、高性能计算机及服务器、网络产品、存储系统及打印输出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自主可信安全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绿色智能数据中心及技术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行业应用市场。加快新一代空管信息系统建设。
通信设备及终端。重点支持TD-SCDMA高端产品、TD-LTE等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和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完善TD-LTE移动终端基带和射频芯片、应用平台和测试仪器等配套产业。积极推进大容量、超高速、高智能的光传输、交换和接入技术,以及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发展传感网络关键传输设备及系统,统筹部署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自主可控的物联网感知产业和应用服务业。积极参与国际通信标准制定,推动我国标准更多地成为国际主流标准。大力发展智能手机及信息终端、卫星应用终端等新型终端产品。加强设备制造业与电信运营业的互动,推进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
数字视听。加快完善平板电视产业链,重点支持网络化、智能化、节能环保、具有立体显示功能的新型彩电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促进彩电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多种数字家庭智能终端和新型消费电子产品,支持高清投影机、高保真音响的研发与应用,大力推动数字家庭多业务应用示范,加强音视频编解码、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等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支持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支持电视整机企业与上游企业资源整合,加强与内容服务企业间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具有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配套体系。
软件业。坚持以系统带动整机和软硬件应用、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软件业做强做大。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发展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网络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等网络化的关键软件。重点支持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应用电子、数字医疗设备、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关键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提升工业装备和产品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推动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加快发展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构建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体系和架构,完善信息安全产品及服务认证制度,提高对国家安全和重大信息系统安全的支撑能力。支持数字内容处理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中小软件企业特色化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推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十二五”期间,软件业年均增速保持在22%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提高到20%以上。
专栏15:物联网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着力突破物联网的关键核心技术。围绕高端传感器、新型射频识别(RFID)、智能仪表、智能信息处理软件等瓶颈环节,突破核心技术,重点支持面向应用的数据挖掘和智能分析决策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加强高可靠、低成本传感器专用芯片、传感节点、微操作系统、嵌入式系统和适于传感器节点使用的高效电源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开发与新型网络架构相适应的虚拟化、低功耗技术及相应产品。
加快构建物联网标准化体系。从总体、感知、传输、应用等方面系统构建物联网标准体系。加快传感器网络组网、物品标识编码、信息传输、智能处理、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物联网标准化协作机制。
统筹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先导应用。研究制定物联网应用行动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先导应用示范,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物联网在先进制造、现代物流、食品安全、数字医疗、环保监测、安全生产、安全反恐(周界防护)、智慧城市以及在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中的应用。研究推进无锡国家物联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物联网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 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水平
按照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要求,加快推进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
提升武器装备研发制造水平。根据国防建设需要,调整优化能力布局,加强武器装备研发条件建设,提升总体设计、总装测试和系统集成等核心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体系化和信息化水平。开展基础理论与前沿技术探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形成创新合力,突破一批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集成创新水平。以产业关键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为重点,大力推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高技术武器装备自主式、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军工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
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进一步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体系,形成管理科学、规范有序、政策协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形成面向全国、分类管理、有序竞争的开放式发展格局。加强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在规划、政策上的协调衔接,促进军、民科研机构的开放共享;加速军工和民用技术相互转化,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设施设备、信息等要素的交流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和军工优势产业;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促进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融合。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的互通、互动、互补发展。
第六节 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不断提升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能力。
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包装展示以及节材节能、新材料使用等重点环节,创新设计理念,提升设计手段,壮大设计队伍,大力发展以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设计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与设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平台,培育发展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扶持一批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鼓励发展检索、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
专栏16: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发展专项
培育高素质工业设计和研发人才。推动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国家工业设计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吸引海外优秀工业设计和研发服务人才回国创业。
培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鼓励加强设计研发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重点培育一批工业设计和研发服务骨干企业。组织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设计中心,建立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制度。
培育国家级示范区。面向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示范区。加强研发设计领域共性和基础性技术研发,依托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发展生物医药等专业研发服务外包。大力发展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领域的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发展医药研发外包(CRO)等专业服务。
制造业物流服务。引导工业企业加快物流业务整合、分离和外包,释放物流需求。推进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加强危险品流向跟踪、状态监控和来源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提高食品、农产品等冷链物流信息管理水平。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机器到机器(M2M)、射频识别(RFID)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制造业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物流平台建设,鼓励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企业间电子商务(B2B)发展的支撑环境。
信息服务及外包。大力发展网络化、全链条的信息传输、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服务业。引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动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数据处理与运营服务等业务向高端化发展。支持发展面向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发展软件即服务(SaaS)等新型业务模式。制定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研发和服务产品化进程,促进重点软件企业面向金融、电信、医疗、能源交通等行业的知识库建设。鼓励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扩大服务对象和业务规模。提高信息服务及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分包平台的服务能力,支持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扶持一批由制造企业中剥离形成的专业化信息服务企业,提升外包业务承接能力。
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服务。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包括节能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评估、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特许经营实施力度,引导民间投资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积极培育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加快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合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产品推广和安全风险评估、装备租赁、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制造服务化。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的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的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便捷化的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支持大型装备企业掌握系统集成能力,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呼叫中心、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形态。推动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发展社会化专业服务,提高专业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积极开发和保护工业旅游资源,推进工业旅游示范与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发工业专题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加快完善工业旅游市场体系。
第五章 保障措施及实施机制
第一节 完善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规划目标及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在产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质量安全、中小企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用飞机、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船舶、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
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及功能。动态修订重点行业产业政策,加紧制定新兴领域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政府采购、土地、环保、安全、知识产权、质量监督、标准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考虑资源状况、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发展阶段,研究实施针对特定地区的差异化产业政策。制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逐步消除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企业在生产要素价格等方面的差异。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产业有序转移和生产力合理布局。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建立产业安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联动机制。
强化工业标准规范及准入条件。完善重点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健全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职业危害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制定重点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严格实施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加强重点行业的准入与退出管理。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分年度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分解到各地,建立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公告制度。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服务型制造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完善和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重大装备的首台套政策,鼓励和支持重大装备出口;完善进口促进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发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鼓励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等企业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完善信贷体系与保险、担保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加快发展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场外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债券市场建设,完善信用债券发行及风险控制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通过再融资和发行公司债券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风险监控,完善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
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绩效评价和责任制。建立工业产品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制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研究制定促进“两型”企业创建的政策措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工业生态设计产品标志制度。制定鼓励安全产业发展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搬迁改造项目。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完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搭建服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壮大服务队伍,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发展,重点支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投资广泛参与,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深化工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强化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督,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完善投资体制机制,落实民间投资进入相关重点领域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国内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促进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
第二节 健全实施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强协作,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切实推动规划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转型升级总体方案,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完善规划实施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做好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定期公布各地区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加强和创新工业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的职责,创新工业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行业工业经济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加强工业生产要素衔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强化规划监测评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提出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并适时开展中期评估,不断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促进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引自: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3095885/14438281.html
产业结构如何转型升级
2011年03月18日 09:30:49
来源:
人民日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着眼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许多地方都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这是十分必要的。但一些地方对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认识误区,由此带来行动上的偏差。这就要求我们科学认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为代表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依靠承接国际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加工制造业转移,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在工业化起步阶段,这种承接无疑是一种合理选择。但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这种产业结构除了利润率不高,还存在物质资源消耗大、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等问题。因此,在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的背景下,无论是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还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都需要及时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我国一些地方来说已是迫在眉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都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误区,如一些地方认为转型升级就是淘汰传统产业尤其是一些夕阳产业转而发展新兴产业,
因而一哄而上去追逐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当然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在这个问题上,各地应按照中央精神和自身条件,合理规划、量力而行。否则,一哄而上的结果只能是各地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低水平竞争加剧。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夕阳产业,只有夕阳技术或夕阳思维。同样是制作服装,欧洲一些企业的获利能力就强于许多高科技产业;而许多看似风光的高科技产业,却因为产能膨胀转瞬间堆积起大量不良资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一定要喜新厌旧、弃旧从新。传统产业只要能在技术和管理上进行升级,仍可变成现代产业。而如果没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没有很好的科研成果商业化链条和服务,虽然从事的是新兴产业,但拿到的可能还是利润的“边角料”。
再如,为了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些地方搞“一刀切”,要求区域内所有城市都必须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这其实也不尽合理。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表现,但并不是对所有区域、所有城市的统一要求。相对而言,特大城市更适合于发展第三产业。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就明确指出,“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比如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第三产业的中心从战略安排和选择上是上海市。上海市第三产业发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分担了周围其他城市的服务业功能。如果长江三角洲地区每个城市的第三产业增加值都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那反而不合理了。因此,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其他城市不能简单地以服务业占比来衡量自己的转型升级成效。
事实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转型”,其核心是转变经济增长的“类型”,即把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转为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把粗放型转为集约型,而不是单纯的转行业。转行业与转型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转了行业未必就能转型,要转型未必就要转行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升级”,既包括产业之间的升级,如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也包括产业内的升级,即某一产业内部的加工和再加工程度逐步向纵深化发展,实现技术集约化,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只有正确理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这些内涵,才能在实践中避免出现偏差。(龚震)
引自:
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11-03/18/c_121202531.htm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